关于在管理体系标准中增加气候变化考虑因素及相关认证实施安排的通知
来源: | 作者:pmobd4e23 | 发布时间: 2024-10-31 | 98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4年2月23日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了“关于在管理体系标准中增加气候变化考虑因素的联合公告”,为了应对管理体系标准中增加气候变化考虑的修改内容,落实管理体系标准变更的上述要求,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CSCA)作如下安排

各相关组织:

2024年2月23日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了“关于在管理体系标准中增加气候变化考虑因素的联合公告”(见附件)。为了应对管理体系标准中增加气候变化考虑的修改内容,落实管理体系标准变更的上述要求,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CSCA)作如下安排:

1、拟认证组织与已获证组织(以下简称客户组织)应确保在策划、运行管理体系时考虑了气候变化方面的因素和风险。

2、如果客户组织确定外部因素或相关方的要求与气候变化相关,应在管理体系标准范围内的风险评价中予以考虑气候变化方面的因素和风险;如果客户组织运作多个管理体系时,每个体系均应分别就其在每个管理体系标准的范围内涉及的气候变化及风险进行分析和管理。需要注意的是,气候变化可能会对每个管理体系组成部分产生不同影响,例如,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影响可能与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影响是不同的。

3、客户组织应保留相关的文件化信息以证明在策划、运行管理体系时考虑了气候变化的影响,包括分析识别外部因素或相关方的要求与气候变化不相关的实施证据。

4、自2024年12月1日起,现场审核时客户组织应提供考虑了气候变化的证据,如不能提供,CSCA审核组将开具一般不符合项。

附件:关于在管理体系标准中增加气候变化考虑因素的联合公告

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